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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技师学院实验实训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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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技师学院

  实验实训材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的实验实训耗材、工量具的管理和合理使用,保证教学、防止浪费,提高办学效益,学院设立三个实验实训材料仓库,即汽修-机电专业仓库、烹饪专业仓库和电商-幼师专业仓库。

  一、领导小组:

  组长:马文振

  副组长:孙玉林   张勇   袁青

  成员:耿晓军  宋鹏  陆艳雨   关宗柏

  二、实验实训材料仓库设置

  1.汽修、机电专业仓库

  教务处负责人:左瑞

  管理员:张成青   陈瑞梅   李浩

  2.烹饪专业仓库

  教务处负责人:黄亮

  管理员:刘新松

  3.电商、幼师艺术专业仓库

  教务处负责人:卢斌彬

  管理员:卢斌彬

  3、实验实训材料管理办法:

  (一)入库:

  1、招采办同系部根据预算实施招采;

  2、系部根据招采验收物品质量;

  3、教务处同系部验收数量;

  4、管理员入库登记造册,并及时录入实验实训材料管理系统。

  (二)出库

  1、系部根据实训安排提前做好领料清单(清单另附)报仓储管理群审核;

  2、仓储管理员根据审核结果发放材料;

  3、登记造册,出库清单要有教务处负责人、管理员、领料员签字;

  4、工量具、设备要注明归还日期;

  5、每月录入耗材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耗材出入库情况。

  四、具体管理职责和岗位要求:

  (一)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1、保持仓库整洁、卫生,保证物品堆放整齐、分类清楚;

  2、建立健全仓库物品在册登记制度,做到账务相符;

  3、严格执行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好实验实训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

  4、建立仓库物品出入账明细帐,严格执行物品领用制度和手续,做好实验物品的领用发放工作;

  5、做好闲置物品的回收保管工作;

  6、做好发放物品的定期回收工作,按照学院关于废品处理办法,做好废品的统一清理工作;

  7、学期末做好出借物品的验收检查和入库工作,对损坏的物品认定责任人,并进行赔偿;

  8、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库存物品物帐相符;

  9、坚守岗位,确保物品能够按时出入库;

  10、做好仓库的防火、防潮和防盗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岗位工作要求

  1、学期开学前,严格按照各系部耗材申购清单和供应商的招标清单进行审核,若发现数量和金额不对,应立即上报招采办,必须保证供货商数量、价格和招标清单一致。在采购清单外的物品一律不得验收入库。必须要求供货商按要求送货和开具发票,验收时要求与使用物品的系部一起验收质量,教务处负责人负责验收数量。

  2、将验收合格的耗材按要求分别录入耗材管理系统,并分类别登记存放到位。

  3、耗材领用时必须凭实验实训领用申请单,教师填写时必须注明班级、实训项目、人数、周数,具体耗材名称及数量,并由教务处主任和各管理中心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仓库管理员对申请情况填写不清、不属正常教学的领用申请有权拒绝;根据领用单及时将领用情况进行登记。

  4、期末放假前对领用的低值耐用品(包括常用工具、量具等)要及时督促归还,并验收损坏情况,如有损坏需如实说明情况,对无故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对于材料类物品(低值耐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废旧品。

  5、每学期对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做到“物资清、规格清、品种清”,配合做好清理或办理报废手续等工作。

  6、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让无关人员入库,保持仓库环境清洁。

  五、附则

  (一)涉及到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及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专)实验实训材料入库清单

  附件2: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专)实训耗材领用清单

  附件3: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专)工具量具借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