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我校法制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治校、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法律顾问的职责
(一)、为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对甲方各类重大合同、重要协议涉及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认;
(三)、为甲方的业务策划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甲方草拟、制订重要项目的内部合约化制度;
(四)、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相关会议、学院规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五)、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六)、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为学院职工每年不少于两次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七)、帮助甲方建立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解答甲方有关劳动法的问题,并协助甲方处理劳动争议;
(八)、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
(九)、经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十)、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学院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
(一)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每周到学院坐班1次,为全院师生进行普法培训法律知识;能随时联系咨询法律事务;
(二)学校涉及法律的紧急事务,能随叫随到。
三、学院法律顾问的资格要求
受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宿迁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受聘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待遇
控制价每年顾问费为20000元。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律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三)律师事务所执照复印件1份。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携带所需的材料现场报名,2021年12月15日至17日16时。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焦峰 联系电话:0527-84496605
宋鹏 联系电话:0527-84496512
纪检监督电话:0527-84496507
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12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