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京东杯”校园技能节交通工程系初赛方案
一、初赛时间:
根据省、市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2021年校技能节技能大赛学生组系部初赛时间定于5月26日至5月28日。
二、参赛对象
交通工程系与所有在校在籍学生。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要求,2021年校技能节学生技能大赛,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参赛(全覆盖)。
三、初赛项目
初赛项目一览表 | |||||||||
类别 | 序号 | 竞赛项目 | 组别 | 项目类型 | 承办系部 | 备注 | |||
学生 | 教师 | ||||||||
交通 运输类 | 1 | 汽车钣金 | √ | 个人 | 汽车工程系 | ||||
2 | 汽车喷涂 | √ | 个人 | ||||||
3 | 发动机拆装 | √ | √ | 个人 | |||||
四、比赛规则与要求
(一)、赛场须知
1.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大赛组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二)、裁判员守则
1.听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服从裁判长的领导,遵守裁判职业道德,文明裁判。
2.遵守赛场纪律,保守试卷秘密。
3.严格遵守赛场规则,除对选手宣读竞赛须知外,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严格按有关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
4.严格遵守竞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比赛。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在竞赛期间请假。
5.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裁判长的裁决,不得与参赛选手或相关人员发生争执。
6.裁判员应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自觉接受参赛选手的监督。
7.在大赛领导小组正式公布成绩和名次前,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教练联系,不得透露有关情况。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抽签确定的座位号参加竞赛。竞赛结束信号一经发出,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指挥,除竞赛必须的工具(详见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之外,不准携带其它工具、器材和技术资料进入竞赛现场;对违反竞赛规则者,由现场裁判员提出并经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资格。
3.选手入场时必须接受相关的检查。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与比赛有关的东西进入竞赛现场,一经发现即以作弊论处。
4.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向裁判人员举手提问。选手之间的串岗和交谈将以作弊论处。
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但不得将考件带离赛场)。
6.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交卷(连同草稿纸一起上交),否则试卷作废。技能操作考完后,将考件交现场裁判员查验签字并按文明生产要求清理现场。
(四)、竞赛规则
1.操作技能竞赛按抽签决定的场次和工位号,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2.竞赛组委会将在赛前组织系部领队对其选手竞赛场次进行抽签,参赛当日现场抽取工位号。各领队应对场次抽签结果签字确认,并组织选手按抽取的场次与顺序号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每场比赛的试卷,在开赛前30分钟由组委会交裁判组。开赛前10分钟,裁判人员在竞赛现场当众拆封本场比赛的试卷。
4.操作技能竞赛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选手的工艺应用水平、安全文明生产、规范操作等,均作为评分依据。
5.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器材,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具。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竞赛专家组成员到赛位处确认原因。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决定。
6.操作技能竞赛时间较长。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提前结束操作。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选手在提交考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竞赛裁判员到工位处收取考件。裁判员应将选手提交的实物等考试作品装入专用密封袋密封编号,并请参赛选手在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每场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竞赛结束提示哨音,各参赛选手应立即着手各项收尾工作并对工位进行必要的清理。竞赛时间一到,赛场统一关闸断电,经竞赛裁判组成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现场。
10.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在竞赛中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将立即取消其竞赛资格。
五、比赛违纪处理规定
为严肃竞赛纪律,保证大赛进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人员作如下处理:
(一)、发现参赛选手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报经大赛组委会核实批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竞赛成绩计零分。
1.比赛期间违规翻阅书籍、笔记、纸条等资料者。
2.将姓名、参赛号等写在规定位置外或在理论知识试卷上作各种标记者。
3.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偷看、暗示等作弊行为者。
4.比赛期间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者。
5.裁判根据大赛要求宣布比赛结束后,仍强行作答或操作者。
6.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竞赛秩序,影响比赛进程,情节恶劣者。
7.其他违反比赛规则不听劝告者。
(三)、参赛选手如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视情节而定进行赔偿;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如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赔偿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于违反大赛纪律的各系代表队非参赛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五)、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裁判长、裁判员、工作人员报经组委会核实批准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裁判资格,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六)、非大赛工作人员、参赛选手一律不得进入赛场指定的安全范围内,不听劝阻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并对其所在系部进行通报批评。
(七)、选手参加实际操作比赛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对选手未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章操作行为,裁判员应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酌情扣除选手实际操作成绩,并填入“实际操作现场评分表”。
(八)、违纪选手若对判罚有异议,可通过系指导老师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以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处理意见。
六、交通工程系赛点决赛组织机构
1.竞赛领导小组 2.竞赛现场组
组 长:陈树国 组 长:陈树国
成 员:姜山、李威、毕长坚 赛务协调:李威
现场支持:毕长坚、石头、张潮、张成青、王志、19级学生20名
3.竞赛宣传组 4.竞赛保障组
组 长:李威 组 长:李威
组 员:姜山1、张潮 组 员:毕长坚、石头、张潮、张成青、王志
竞赛项目 | 竞赛地点 | 负责人 | 联络人 |
发动机拆装 | 汽车实训基地 | 毕长坚 | 李威 |
汽车涂装 | 汽车实训基地 | 张成青 | |
钣金 | 汽车实训基地 | 石头 |
5.竞赛安全组
组 长:姜山
组 员:汽车工程系各班班主任
七、交通工程系初赛项目安排
附右表
八、奖项设置及获奖人数
1.每个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2.获奖人数:一等奖2%,二等奖5%,三等奖8%
3.获得一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即为优秀指导老师。
九、奖励形式
1.获奖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获得价值150元、100元、70元的奖品。
2.优秀指导老师:奖励价值400-500元的奖品。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解释权归汽车工程系教务办。
汽车工程系教务办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