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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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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管理制度

 

1、遵守学校的实习、实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                                                   

2、 严格执行实训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认真撰写教案,不得遗漏或擅自删改教学内容。

3、 熟悉教学基本要求,熟练掌握教学基本环节。

4、 在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提前到岗,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5、 在学生进行各种实际操作时,必须在实习现场巡回指导,有特殊事离岗前应向带队老师申请并委托他人照看学生。

6、 必须检查设备、工件、场地的整理情况,保证安全,并进行点评。

7、 关心和爱护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

8、 协助基地工作人员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和记录工作,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负直接责任。

9、 及时批改学生实习报告,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及上报。

10 、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保证实习现场设备整齐、清洁、安全运行。

11、 积极参加中心、教学组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