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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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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的组织领导、监控与管理正确处理实习和生产的关系,提高校外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及独立工作能力,使学生通过现场观察、调查研究和实际操作,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进一步掌握所学理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接触生产实际,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其创新意识和能力。对此教学环节必须加强管理,才能保证实习教学达到教学要求。因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部门在实习实训组织工作中的职责

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组织工作由主管校长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各系部分工负责,协同完成。

1.教学副校长领导全院学生实习工作,对实习全过程进行指导和检查。

2. 教学系部负责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1)各系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实习实训教学大钢,明确实习实训教学的目的、学习实训内容,业务要求、时间安排和考核办法。

(2)依据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及实际条件、根据教学校历做出具体实习计划和实习经费预算,填报实习实训计划申报,由系部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3)组织有实习实训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并根据实习的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实习指导书。

(4)选派责任心强,有实习实训教学经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聘请实习企业有经验的职工作为指导教师。系部要认真组织好实习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学生的进行动员。

(5)就业处必须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订实习协议。

(6)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与管理,做好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3.教务处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管理实习实训成绩。

(1)研究制订有关实习实训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定;

(2)审核全院的实习实训计划;

(3)宏观管理全院的实习实训经费,监督实习实训经费的使用;

(4)按照实习实训大纲开展检查工作;

(5)组织全院实习实训工作的经验交流;

(6)管理实习实训成绩。

4.实习实训班级的班主任协助实习指导老师做好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5.财务处要加强实习经费的管理。协助教务处审核各系实习实训经费预算,保证实习实训经费及时到位。实习实训结束后负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及时结算。

6. 总务处要按照实习实训计划,积极配合各系部做好实习教学的物资及设备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证。 

二、实习实训领队和指导教师的职责

1.参加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做好各项实习实训准备工作。

2.认真执行实习实训计划,保证实习实训任务的完成。

3.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纪律、生活和安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发现严重违纪等情况应及时汇报。

4.检查了解学生技术业务的情况,检查实习实训日记或笔记,解决学生在技术业务方面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写实习实训报告。

5.组织实习实训考核,评定实习实训成绩。

6.带头遵守实习实训纪律。深入生产第一线,向实习实训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积累实践经验。

7.实习实训领队要主动与实习单位联系,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实训单位的支持,密切校企关系。

8.实习实训结束,领队组织全体指导教师总结工作,写出书面报告。还清借用物品,结清帐目。将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及实习实训成绩交教务处存档。

三、实习实训的准备工作

1. 实习实训开始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实训大纲制定本次实习

实训的实施计划,经系主任批准后执行。

实习实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实习实训单位及部门;

(2)实习实训内容和要求;

(3)实习实训的过程和时间安排;

(4)技术讲座的内容与时间安排

(5)参观邻近工厂或车间的安排;

(6)实习实训经费预算。

2.实习实训准备工作包括:

(1)落实实习实训单位及部门;

(2)确定实习实训领队和实习指导教师,包括聘请实习实训所在单位

的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3)编写印发实习实训指导书或实习实训指导提纲;

(4)学生编组定岗,制定实习实训岗位轮换计划;

(5)解决实习实训劳保用品及交通伙食等问题。

3.实习实训前要对学生进行动员。讲清实习实训的目的意义、实习实训的内容和要求,宣布实习实训纪律,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实习任务。积极主动地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2.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工作纪律。按时出勤,有病有事要请假。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或无故缺勤三天以上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实习时间内不串岗,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3.尊重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听从他们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

4.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使用防护用品,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不擅动设备、电器等。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注意卫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6. 学生实习前,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上意外伤害保险 (学工部负责联系保险公司) 。同时与所属系部签署实习协议。

五、实习考核和实习成绩的评定

1.各种实习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在校期间需重修。

2.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写出实习报告,方可参加实习考核。实习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个别考核。考核内容应依据实习大纲。考核要有书面题目、评分标准,有记分册。

3.各系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成绩评定标准细则”。“实习成绩评定标准细则”由系主任核定,报教务处备案。

4.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考核成绩和实习表现评定,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折合成百分制登录,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60)]。评定实习成绩要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

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实习成绩和学生的典型实习报告送交教务处。

评定实习成绩的标准是:

优: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实习报告中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对实习内容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和分析,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表现优秀。

良: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实习报告中有比较丰富的实际材料,对所学知识有所运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表现良好。

中: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实习报告中对实习内容有较全面的总结。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完成实习的基本内容,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基本上能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实习中有违纪现象,经教育能改正。

不及格:完成实习的基本内容,实习报告内中有明显的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错误。实习中有严重违纪现象且不接受教育。

六、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总结工作在实习后两周内完成。

1.各系组织参加实习的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总结。实习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向系领导汇报。

2.各系在实习学生和教师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总结报告,交教务处。

3.为推动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开展,学校不定期召开实习实训工作总结交流会,表彰在组织实习实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上述规定主要针对在校外的生产实习实训,原则上也适用于在校内车间或实验室的实习实训。

七、相关附件

1、关于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协议

2、实习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