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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招生纪律六项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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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人社部《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立足全局,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下发严肃招生纪律六项禁令。

1、严禁无计划招生。

严格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统一按照《宿豫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执行,所有专业、层次、学制,均以学校统一印制招生简章为准,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带有“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字样的招生简章,确需印发,必须经学校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联合审查把关。严禁出现不同专业混编,不同层次混编,不同学制混编。

2、严禁违规宣传。

严禁虚假和欺诈宣传。严禁违规承诺,不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诋毁其他专业。任何校企合作单位或个人,招生宣传时必须与学校宣传口径一致,不得擅自制作宣传单或名片,不得使用带有“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字样印章、票据。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中专(技校)不能直接颁发全日制大专文凭。

3、严禁有偿招生。

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学校按照差旅费标准给予差旅、伙食、交通补助,严禁以宴请或提供礼品等方式贿赂初高中学校或其教职工,不向其支付招生推荐费、介绍费等进行生源买卖。

严禁利用在校学生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一经发现,取缔招生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4、严禁收取保证金。

严禁收取择校费、床位费等违规费用。新生报名,所有专业中级工段(前三年)执行免学费政策,代办费、住宿费统一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收取。详细说明学生在校考取成人大专,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成人大专、成人本科学费。校企合作单位收取的技能培训费,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招生宣传时必须向家长提供收费政策依据),由合作企业收取,学生、家长自愿缴纳,并由企业开具正式票据,加盖企业公章。校企合作单位收取的技能培训费主要用于合作专业学生实训教学所需设备投入、师资配备等,合作企业与学校财务部门设立共同账户,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5、严禁开设校外班,严禁招收预科班。

外省学生报考我院,必须在我院就读,外省地区不允许设校外班,严禁招生预科班。

6、严禁招生过程中出现相互诋毁现象。

招生宣传过程中,杜绝为争生源互相诋毁、任意支付报酬等有偿招生行为。一经发现到涉及有偿招生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及到校企合作单位违规招生的,中止一切合作,责任由合作单位承担。

 

特别说明:

所有三年制中技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五年制高级工班学生前三年免收学费,后两年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2、校企合作企业收取的培训费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学生自愿,必须开具企业正式票据。

3、所有开设专业、层次、学制全部以学校官方招生简章为准,其余单位或个人印制招生简章,学校不予承认,产生不良后果,学校一律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请所有报名考生认真阅读,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举报电话:052784496421   84496608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