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甲方(职业学校): 宿豫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 宿豫区黄山路17号
委托代理人: 孙 超
联系电话: 18351092558
乙方(实习单位):
地址: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学生):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 号),甲方拟安排 级 专业学生 (丙方)赴乙方参加顶岗实习。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实习时间、地点、岗位及内容
1.1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实习地点:
1.3 实习岗位及内容(可另附页):
2.实习组织及实习管理
2.1实习前甲方应考察和评估乙方具备接收实习条件。甲方应安排丙方到丙方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与丙方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
2.2 甲方会同乙方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并协助乙方落实。方案应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
2.3 实习开始前,甲方应完成与实习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训练的教学任务,使丙方能适应实习岗位的基本要求,并对丙方进行初步培训,使丙方了解实习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2.4 乙方负责丙方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岗位工作任务及流程、相关设备操作规范、工作纪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5 甲方安排 担任丙方实习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负责丙方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掌握实习动态,做好丙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全程跟踪服务。
2.6 乙方安排 担任丙方实习指导人员(联系方式: ),对丙方实习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确保丙方接受合格的岗位技能训练。
2.7 甲乙双方协商,建立丙方实习情况通报制度。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乙方应立即通报甲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2.8 丙方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完成实习方案确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2.9 除工作需要外,丙方实习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2.10 丙方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因故确需请假时,应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请假制度办理并告知指导教师,经批准后,才可请假。丙方休假完返回乙方实习岗位,应分别向指导教师和乙方专门指导人员销假。对于丙方的非正常情况缺勤,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实习指导老师进行通报。
2.11 实习期间,除存在不安全因素外,未经甲乙双方批准,丙方不得擅自终止实习,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安全及其他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因自身原因需终止实习,应提前 天向甲乙双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同意。
2.12 丙方负有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在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泄露乙方的保密信息。实习结束时,丙方应将所有图纸、文件、资料、计算机软盘、U 盘、移动硬盘、光盘和其他含有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载体全部交还给乙方,不得留存任何原件和复制件。
2.13 顶岗实习前丙方须领取《顶岗实习学生手册》,完成“周记”及撰写顶岗实习小结等相关作业,并在实习结束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实习材料。
3.实习期间食宿及休假安排
3.1 实习期间,由□甲方□乙方为丙方安排□免费□缴费住宿并建立住宿请销假制度。如需缴费住宿,则丙方支付的住宿费标准为 元/月。如丙方确需在外自行住宿,须经丙方监护人签字同意,由甲方备案后方可不集中住宿。
3.2 实习期间,丙方的就餐方式为: 。
3.3 乙方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丙方加班和夜班,或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甲乙丙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4.实习期间工作时间与报酬
4.1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
4.2 甲乙双方应按照不低于乙方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80%的原则,协商确定乙方应支付给丙方的实习报酬。具体报酬为: 元/月(或 元/小时)(不满 1 个月的按实际顶岗天数计发)。
4.3 实习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向丙方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如延期发放,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明确告知延期期限。
4.4 实习期间,丙方的奖金、福利等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
5.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
5.1 甲乙双方应对丙方进行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丙方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不得参加实习。
5.2 甲乙双方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乙方应为丙方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
5.3 丙方应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遇到困难应及时向乙方专门指导人员和甲方指导教师报告并寻求帮助。
5.4 丙方严格按照乙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开展工作,有安全风险的操作必须在乙方专门人员指导下进行。
6.责任保险及伤害事故处理
6.1 由□甲方□乙方负责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6.2 由□甲方□乙方负责为丙方投保其他 商业保险。
6.3 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伤病,乙方应按照优先救治原则,积极组织救治,同时通知甲方以便各方及时处理伤病。属于实习责任保险及其他所购买商业保险赔偿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标准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7.实习考核
7.1 甲方会同乙方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标准,并组织丙方学习。
7.2 实习期满后,乙方应对丙方做出书面鉴定。
7.3 甲方会同乙方做好丙方的实习考核工作,采取校企共同考核考核方式,按照丙方在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完成教学任务情况相结合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总成绩。若乙方对丙方考核成绩不合格则学生顶岗实习总评成绩以不合格处理。
8.协议解除与终止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1.1 乙方未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8.1.2 乙方擅自安排丙方加班和夜班,或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8.1.3 乙方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8.1.4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实习岗位或未经协商擅自调整丙方实习计划、变更实习内容,不履行管理职责;
8.1.5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实习报酬。
8.2 有下刊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2.1 甲方未履行对实习工作和丙方的管理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
8.2.2 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的;
8.2.3 丙方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8.2.4 丙方因身体原因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3 有下刊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8.3.1 丙方为一年级在校生;
8.3.2 丙方未满 16 周岁;
8.3.3 丙方未满 18 周岁,被安排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8.3.4 丙方为女性,被安排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8.3.5 丙方被安排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8.3.6 甲方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丙方实习。
8.4 实习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若需延长实习期限,须由一方提出申请,经另外两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
8.5 实习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9.违约责任
对违反本协议 (条款),三方约定如下:
10.其他
10.1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丙方收取本协议规定以外的费用,不得扣押丙方的有效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保或以其它名义收取丙方财物。
10.2 因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
10.3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适用于未满18周岁学生顶岗实习)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学校学生 (身份证号码 )的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是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知晓《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 (学生姓名)按前述协议约定内容参加顶岗实习。
监护人: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