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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管理自查自纠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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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管理自查自纠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技工院校规范管理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2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规范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宿人社通〔2019〕28号)要求,对我校规范管理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在招生管理、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资助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招生管理重点问题情况说明

(一)招生简章印制经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备案,实际发布与备案招生简章一致。

(二)严格遵守招生、就业有关政策,并且在招生简章上明确备注人社系统主管学院,考取成人教育系列专科学历。无虚假宣传片区生源现象。

(三)招生计划已经报宿迁市人社局汇总,人社局报省人社厅审核,与实际办学能力匹配。

(四)无雇佣招生代理和有偿招生现象。

(五)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收取程序收费。

(六)近三年招生工作中,未发生关于学校资质的虚假宣传,无关于办学层次和学制的不规范宣传,无乱收费现象。

三、招生管理主要存在问题

(一)对教职工的招生业务培训不到位,导致部分教职工在对家长和学生宣讲时,对专业设置、学制、合作办学及就业情况等介绍不清楚。

(二)新生入学登记表登记信息不完整,部分新生身份证明等信息存在缺失现象。
    (三)部分专业不能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有的专业计划没有招满,有的专业超过招生计划,以后将严格按照计划招生。
    (四)招生管理机制不完善。2017年以前开展招生工作相关招生人员未签订招生承诺书。

四、招生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对招生工作人员纪律应该在提升,未时刻上紧发条,应加强工作责任心。

(二) 招生工作存在粗心大意现象。未严格规范新生入学登记表填写,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导致新生入学时信息 不全,为完善学生信息带来困难。

(三)招生工作纪律强调不充分,未充分意识到招生形势的严峻性、规范性,有个别老师专业宣传不到位。

五、招生管理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按照审批公布的专业和招生计划,执行免学费政策,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公示收费标准,招生大厅立牌公示。

(二)召开招生工作纪律专题会议。学校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参与的招生工作纪律会议,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落实教育系统、人社系统招工工作纪律会议精神。会议精神向全校教职工传达到位。

(三)全校范围内签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承诺书》,确保所有参与招生以及解读专业相关工作人员,规范招生,如实宣传。

(四)完善《2020年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登记表》,针对新生入学登记工作,规范操作,各项内容要素填写完整齐全。

(五)统一招生宣传口径,安排专人在招生大厅接受家长和社会咨询、监督,专业介绍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公开透明。

(六)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宣传,不夸大违规承诺。统一招生简章,学校所有专业招生简章只有一种,任何未经主管部门和学校审批的招生简章,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擅自制作带有“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字样的宣传单、名片及时清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2020年7月28日